中新社福州6月7日電 (記者 郭熙嬋)國家海洋局7日在福建福州發佈《關於進一步支持福建海洋經濟發展和生態省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促進福建加快建設海峽藍色經濟試驗區,打造生態文明先行示範區。
《意見》共涉及6個方面,16條政策措施,包括海洋資源開發利用、海洋新興產業發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等內容。
其中,《意見》明確,支持福建科學開發利用海洋資源,並將福建作為全國簡化用海審批程序的試點省份;支持福建進一步推進海域海島資源市場化配置工作,對圍填海年度指標、海洋產權交易中心、中央分成海域使用金等方面給予必要的政策和資金扶持。
值得註意的是,《意見》提出支持福建加快推進海洋經濟運行監測與評估系統建設,推進海洋新興產業及現代海洋服務業統計調查體系的建立,支持福建開展海洋經濟調查工作,推動金融產品的創新,促進福建海洋經濟的轉型升級。
同時,還支持福建海洋經濟向質量效益型轉變,加大對有市場發展前景的海洋新興產業的支持力度,加快構建現代海洋產業體系,推動建立海洋經濟創新發展區域示範工作的長效機制。
此外,《意見》中凸顯了對福建參與國家“絲綢之路經濟帶和海上絲綢之路”建設的支持,明確鼓勵和支持福建設立“中國—東盟海洋合作工作機制”,以全方位提高福建海洋領域的對外合作水平。
對於福建成為中國首個生態文明示範區,《意見》明確支持福建開展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先行先試,實施海洋生態環境保護相關規劃,將福建列為全國開展縣級海洋生態紅線規定工作的試點省。
近年來,福建海洋經濟實力不斷持續提升。2013年福建省海洋生產總值達5900億元人民幣,占全省GDP的27.1%,總量位居全國第五位;海洋產業集中度明顯提高,海洋傳統優勢產業發展勢頭猛,海洋新興產業迅速崛起。
國家海洋局戰略規劃與經濟司司長張占海表示,這些政策措施,不僅落實了黨中央、國務院對福建海洋發展的戰略部署,也在吸納國家海洋局以往支持其他區域發展意見中的成功做法基礎上,更是適應了福建在海洋經濟創新驅動、轉型發展中的實際需要。(完) (原標題:福建海洋經濟發展再獲政策扶持 先行先試紅利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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