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30日電 據香港星島日報網報道,39歲內地婦今年7月尾持雙程證來港,稱探親及為次子處理就學事宜,可逗留至10月尾。她向入境處作出虛假陳述,在港產子,被判入獄6個月,期間可照顧女嬰。   內地婦人向入境處稱會返回中山產子,不會在港分娩,卻於9月22日在香港街上生下女兒,並“沖急症室”剪臍帶及就醫。直至她10月初到生死登記處為初生女嬰登記後,才揭發她向入境處作出虛假陳述。她在警誡下承認利用探親簽證延長留港時間,在沒過期逗留的情況下在港產子,目的是避過內地一孩政策。   被告張玉霞(39歲)30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作出虛假法定聲明罪,指她虛假地在法定聲明中稱打算在內地產子,但其實打算在港產子。求情指她愛子心切,為避過因一孩政策重罰而到港生子,又希望帶同女嬰到獄中照顧。   裁判官指她於本案中所生的女嬰已是她所生的第4名子女,“你說避一孩政策,香港難以干預,不是有效求情理據”,判她入獄6個月,期間可照顧女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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